分享光寶 50 年歷史的老照片
50 周年聯歡會
僅限光寶同仁們使用
光寶 50 年來一同經歷的日子裡,這些記憶的足跡,寄藏在一張張泛黃的老照片裡。
邀請您一起分享這些典藏的照片,將過去共同走過的 50 年點滴,透過分 享讓每一張照片,點滴成金,光寶和您做愛心。
每投稿一張捐贈 50 元給公益。

辦法說明: 募集主題:照片內容以有光寶元素/指標為主 (如光寶各活動的視覺/LOGO/建築/環境/辦公區域等…)

參賽資格: 1. 在職光寶同仁。 2. 曾在職光寶同仁。

照片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20 日止

照片地點 :請填寫照片所在位置鄰近光寶哪一個據點。

照片標題 (15 字內):簡述照片內容

照片的故事(50 字內):詳加說明照片本身所呈現的意義或故事(請附上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文字說明約 50 字內提供 (光寶擁有文字修改與編輯權利)。

活動規範

(一) 參加者於報名表勾選是否同意以下使用權授權 1. 參加作品(包含照片及文字敘述)倘經入選,需授權予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、授權、出版等所有權利,如涉違反著作權、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責任須由 報名表簽署人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,參選作品不得有冒借、抄 襲、拷貝、仿冒、偽造之行為,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,並追回 獎金,遺缺不予遞補。如主辦單位因作品延伸相關爭議、賠償或法律責任,須賠償主辦單位一切損失。 2. 得獎者須與本府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,該項權利歸屬本府,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,得獎者同意將參加之作品授與主辦單位使用,範圍如下說明:活動期間或截止後,授權主辦單位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重製、著作、網路展示及 其他市府相關出版品之出版,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或授權第三人之行銷 推廣、宣傳及出版等非商業營利不限形式之使用,均不另給予通知或酬勞。

(二)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 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(三)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規 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
(四)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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